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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聞局為培育電影人才及提升電影藝術創作之內涵與水準,並為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學生從事電影創作,特委託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辦理獎勵優良創作短片及錄影帶金穗獎,訂定獎勵優良影像創作金穗獎實施要點。(詳細報名方式以連結的要點為準) ,今年金穗獎已邁入第三十二屆,本將於98年8月10日截止報名。8月8日(週六)遭逢莫拉克颱風來襲,以致許多創作者紛紛致電至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表示因風災之故,無法處理報名事宜亦無法寄送報名資料至國家電影資料館,為保障創作者報名權益,徵件日期將延後10天至本(98)年8月20日止。
為考量公平原則,若於本(98)年8月10日前已報名投件者,可洽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將原先報名之資料取回進行增修。
逾期不予受理報名。請大家把握最後報名期限。

獎勵方式:
  (一)「一般作品獎」(二) 「一般作品個人單項表現獎」 (三) 「學生團體作品獎」 (四) 「學生個人單項表現獎」
報名期限:自中華民國98年6月22日起至 98年8月10日截止報名。

報名地點: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100台北市青島東路7號4樓)。
聯絡電話:(02)23924243分機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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